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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出版法修正草案》颁布后的观点交锋——以《报学杂志》第一次座谈会为中心的考察
作者: 郭毅
关键词: 修正草案 出版法 座谈会 南京国民政府 国民政府行政院 杂志 新闻出版自由 新闻法制
摘要:近年来,民国新闻法制研究已经得到越来越多的学者关注。1947年由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通过的《出版法修正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是南京国民政府第二次对出版法进行修正。《大公报》曾刊文评价其“比旧出版法进步,现代化,民主化。进步是质的,是倾向的”。①但当时社会舆论对《草案》不乏批评声音。黄瑚教授的《中国近代新闻法制史论》中写道:“《草案》公布后,包括国民党派系报刊在内的大部分报刊都对此持不同意见,许多报界人士予以批评。”②张仁善教授也撰文指出:“学者、媒介从政治与法律、新闻出版自由与宪政之精神等方面,对修正草案进行批评,并提出一系列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