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须知
  请注意: 
  1.文章必须是自己写作的文章,是原创。 
  2.必须是本人联系发 ...

新政

关键词: 电视纪录片 广播电视台 广电总局 公告制度 新政 媒体发展 题材 网络

摘要:广电总局:向社会公告电视纪录片题材信息广电总局最近发出《关于实行电视纪录片题材公告制度的通知》,从2013年起实行电视纪录片题材公告制度,汇总全国电视纪录片、中外合拍电视纪录片、从境外引进电视纪录片(含素材)等题材信息,向社会公告。广电总局:加快网络广播电视台建设广电总局最近下发《广电总局关于促进主流媒体发展网络广播电视台的意见》(2013年1号文),要求将网络广播电视台提升到与电台、电视台发展同等重要地位,并鼓励台长兼任,体制上实行由上而下的三级整合。


上一篇:新创
下一篇:主流媒体的好声音

版权所有:《青年记者》编辑部    鲁ICP备11011784号-2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6122号青年记者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