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文献中的百年党史》在沪首发 [11/27]
- · 奋力开创宣传思想工作新局面 [11/27]
- · 第33届中国电影金鸡奖在厦门开幕 [11/27]
- · 网络文学还需高质量的现实表达 [11/27]
- · 智能视听大会在青岛开幕[11/27]
- · 让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理念更加彰显[11/27]
- · 近百个网站App将进行适老化改造[11/27]
- · 25部脱贫攻坚主题电影亮相第33届金鸡奖活动[11/26]
“医药广告表演专家”事件媒介主体分析
作者: 陈日红
摘要:今年6月,国家工商总局查处的“医药广告表演专家”事件,反映出当前存在的一些所谓的“神医药专家”在电视媒体代言涉嫌的虚假传播现象.电视作为传统媒体的代表,历来被赋予权威性和可靠性,以播放广告为重要创收来源.广告主以付费方式通过电视媒体进行商品相关信息传播,实现传递品牌价值和品牌形象的目的.该事件暴露出电视在网络媒体强势覆盖下对广告的“渴求”,而放松了对广告的审核“苛求”.虚假电视广告屡见不鲜,而此次集中性爆发受当下媒介环境影响甚深.电视媒体的关联主体及存在问题在事件中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上一篇: 当下网络热播剧的阶层固化传播倾向
下一篇: “国家面前无偶像”与网络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