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须知
  请注意: 
  1.文章必须是自己写作的文章,是原创。 
  2.必须是本人联系发 ...

诉讼

摘要:法院裁定灿星全面停止使用“中国好声音”字样的节目名称及相关注册商标6月20日,根据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行为保全裁定.责令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节目的宣传、推广、海选、广告招商、节目制作过程中,停止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及相关注册商标,世纪丽亮(北京)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停止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的宣传、推广、海选、广告招商过程中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字样的节目名称。


上一篇:“有趣”背后的杀伤力
下一篇:经营

版权所有:《青年记者》编辑部    鲁ICP备11011784号-2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6122号青年记者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