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须知
  请注意: 
  1.文章必须是自己写作的文章,是原创。 
  2.必须是本人联系发 ...

新政

摘要:《刑法修正案(九)》11月起实施,微信,微博造谣最高获刑七年 自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现行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中增加了规定:编造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上一篇:荣辱榜
下一篇:新创

版权所有:《青年记者》编辑部    鲁ICP备11011784号-2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6122号青年记者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