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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
关键词: 网络信息安全 网络服务提供者 公民个人 新政 社会公共利益 维护国家安全 全国人大常委 接入服务
摘要:为了保护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201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其中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为用户办理网站接入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应当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公民个人电子信息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电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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